广晟新材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6 08:58:55    阅读数:127

1.招标条件

广晟新材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投标单位筹措),招标人为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晟新材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 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英德市东华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大道2号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英德市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由投标人负责在指定区域进行光伏发电建设,光伏发电并入企业10kv或者380v系统等,发电采取就地消纳为主,余量上网的方式实施。

2.4 招标范围:

2.4.1 合作模式:本项目由投标人全额投资建设,由投标人负责光伏电站的备案、设计、安装、电网接入及运营期内的运行维护等事项,且保证所设计建设的光伏电站方案对原有厂房建筑无结构性影响,保证光伏电站产生的电能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厂房建筑的荷载、光伏电站布置、配电系统接入、电能质量监测等工程重难点问题,由投标人委托的具备专业资质的设计院提供设计方案。

本项目建设的光伏电站为自发自用性质,其中光伏发电的电量优先供给给企业使用,余电上网。在本光伏项目的运营期内,投标人按实际使用建筑(或区域)的占地面积向招标人支付年度固定补偿金;招标人使用的光伏发电电价为固定价。

2.4.2 占地面积:预计可建设区域约 2.7 ㎡左右(具体可建光伏区域面积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测算);其中需要对结构进行加固的区域共约 / ㎡,需由投标人实地考察后根据情况自行加固建设。

2.4.3 运营期限:本项目运营合同期 20 年,合同期内光伏电站运营维护由投标人负责; 20 年运营期满后,由投标人将本项目资产及运营全权交由招标人,后期运营收益归属招标人所有,同时投标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进行相关人员培训。

2.5 项目建设周期:

合同签订后,自项目备案日开始计算 180 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与并网工作。非因招标人原因、政府部门要求或不可抗力,项目建设周期不得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应具有或委托:具有电力行业送变电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进行电站建设,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或参与过5个及以上建设规模不低于5.0MW的类似分布式光伏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等,需加盖招标人公章】。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材料供应商责任承诺;(2)投标人服务承诺;(3)中标后提供按期履约担保的承诺;(4)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承诺;(5)光伏项目运营期间不转让、倒卖光伏电站等承诺。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线下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是真实有效,若发现投标人资料存在虚假、伪造,经查证属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为: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规划发展部)

4.3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在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投标人须于2024年 8  30  17.00 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逾期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用途栏上注明本项目名称。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 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44116467000000408 

5.3 保证金退还: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10日内一次性不计利息按原渠道退还该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围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 8  30  17  00 分,地点为 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规划发展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4 9  2  10  00

7.2 开标地点: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8监督部门

8.1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党群人事部  

8.2 联系电话:1392619605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清远英德市东华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大道2号

联系人:   管工   ,电话:13826170314

邮箱:  572332505@qq.com  

 

 

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8月6日     

 

广晟新材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pdf      

(报建)广晟厂区总平面图1023_t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