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尾气净化系统、燃气烘干-煅烧一体炉及塑料槽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9 15:12:33    阅读数:94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欢迎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并将其他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尾气净化系统、燃气烘干-煅烧一体炉及塑料槽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二、项目编号:M4400000707009800

三、招标内容及范围:

1.本项目划分为 3个子包,各子包招标内容及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序号

子包名称

招标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尾气净化系统

尾气净化系统(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的设计、制造、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含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招标内容。

660

燃气烘干-煅烧一体炉

燃气烘干-煅烧一体炉(具体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的设计、制造、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含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招标内容。

263

塑料槽

采购塑料槽(具体数量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的设计、制造、运输、验收(含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招标内容。

240

注:各子包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对应子包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工期:

子包一:设备安装及交付使用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天(自然日)内。(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子包二:设备安装及交付使用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天(自然日)内。(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子包三:设备安装及交付使用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自然日)内。(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供货、安装地点:广东省英德市清远华侨工业园南区开发大道2号。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适用于子包一、子包二子包三)

②投标人必须是拟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下同)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投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于本项目唯一有效授权文件;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适用于子包一、子包子包三)

  1.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 万元的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评审指标;(适用于子包一)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的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评审指标;(适用于子包二)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评审指标;(适用于子包三)

  1. 已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适用于子包一、子包二、子包三)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子包一、子包二、子包三)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适用于本项目3个子包)

  1. 获取时间:2021年520日至2021年526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进行注册,注册材料审核(1个工作日)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有关网上报名及注册联系方式:热线电话:400-150-3001 网站客服(QQ):3151435402,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平台服务-操作手册。)

  3. 报名时需上传资料:

①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如为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其代理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须提供拟投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于本项目唯一有效授权文件原件扫描件(适用于代理商投标);

③满足“五、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项内容的供货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⑥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说明: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清晰、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单位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报名单位的报名。

  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价格为人民币500元/子包,售后不退,我公司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午09:00~09:30时(北京时间)。本项目投标文件须现场递交,招标人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610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进行开标。

十、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十一、其他说明:

1.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报名参加本项目的1个、2个或3个子包投标,允许兼中。投标人必须明确标明所参与投标子包。

2.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将按子包一→子包二一→子包三顺序进行,如果出现某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子包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子包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

3.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条款无特别说明,则表示对三个子包均适用。

十二、联系事宜:

招标人: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英德市清远华侨工业园南区开发大道2号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0763-288629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11楼

邮编:510060

联系人:单工、闫工

电话:020-83543314、83548187

E-MAIL:moshangcao5@163.com

下载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519日